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推进一流本科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 2019 年 12 月 24 日第 53 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天津理工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Th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Center)。
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建设方面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2.统筹规划和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主要包括
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各学院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价值判断和能力引导内容。
3.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组织采集、校验审核、数据上报
以及后续分析总结等工作。
4.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和规定,组织校院两级督导组和教
学信息员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全校性的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检查,组织开
展各类听课,做好情况总结和结果反馈。
6.负责推进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