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津理工教质〔2024〕4号),学校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督导专家、同行教师听课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领导干部听课
(一)领导干部听课请依照《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二)领导干部在听评课过程中,应加强对课程思政的考评。参考以往听课完成情况和相关要求,建议承担听课任务的机关处室中层领导重点选取思政类课程,兼顾其他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等理论课程,同时加强对人文素质类课程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的考察。
(三)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在新教师上课的第一个学期至少听取其课堂教学1次。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其他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四)听课次数。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五)听课选择。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程由听课领导干部自行决定,听课对象尽量考虑各教学单位、各层次教师。
二、督导专家听课
(一)院教学督导专家听课次数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督导条例》相关要求完成。
(二)院教学督导专家注重加强对新上课教师、职称听课、诊断性听课教师的指导。
三、同行教师听课
(一)教学单位做到学年内授课教师听课全覆盖,原则上要求所有专任教师(无论学期内有无授课任务)每学期至少听课一次。
(二)系(教研室)主任听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着重对教学方法、教学规范、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指导。
(三)青年教师观摩骨干教师授课,开展教学交流。
四、整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督导听课和同行听课的课程覆盖门数应达到本单位本学期课程开设门数的60%以上,具体情况请参照《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覆盖课程门数统计表》(见附件2)。
(二)本次听课应加强对课堂教学中课程思政内涵的挖掘,关注教案讲义、教学过程是否融入“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理念等内容。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充分考虑本单位的专业发展、师资结构、课程建设及学生评价等情况,制定听课计划,重点关注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授课情况。对听课评价结果严格把关,避免只评不听、评分过高、评语雷同等不规范现象,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听课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择期对各单位听课计划执行情况及上一年度听课表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教学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被听课教师反馈听课结果、评语和建议,发挥院级教学督导和专家教师传帮带作用,持续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线下听课时请务必携带听课证进入教室。
(五)领导干部、督导、同行听课依托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请各教学单位(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管理员根据《天津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3)及时创建听课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组听课评价表》创建各类听课任务,开展听课评价、反馈工作,做到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机关处室中层领导的听课任务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创建。
(六)听课结束后各学院(部、中心、馆)教务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天津理工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附件4)、《天津理工大学督导专家听课汇总表》(附件5)和《天津理工大学同行教师听课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教质中心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6年1月9日(周五)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四、其他
(一)查看课表与认领听课任务的步骤为:
1.登录门户网站http://my.tjut.edu.cn/—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新)—运行—排课管理—全校课表查询—选择“学年学期”等条件进行查询—导出。
2.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我的任务—认领听课任务—认领成功查看课程信息。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联系人:武文丹;联系地点:办公楼26-221B室。
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2.领导、督导、同行听课覆盖课程门数统计表
3.天津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4.天津理工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
5.天津理工大学督导专家听课汇总表
6.天津理工大学同行教师听课汇总表
2025年9月8日